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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田区转学积分标准

2017.05.11  

 

学校根据监护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情况,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进行积分排名,并按照积分从高到底录取。学校积分转学规则如下:

 

名称

要求

基础分

加分标准

第一类型

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*( 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,家庭合法产权在51%以上,下同),学生入户在该房产。

80

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加0.1分,累计不超过10分。

独生子女加

3

计划内的计划生育子女加

1

第二类型

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*,但学生未入户在该房产。

75

第三类型

在学校报名地段有以下住房之一,且学生入户在该房产:①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资房或祖屋或军产房,并有合法证明材料;②父母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产权在51%以下;③祖父母(外祖父母)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*且祖孙三代户口均在该房产;

70

按学生户籍迁入该房产日期每满1个月加0.1分,累计不超过10分。

第四类型

在学校报名地段有以下住房之一,但学生未入户在该房产:

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资房或祖屋或军产房,并有合法证明材料,②父母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产权在51%以下。

65

能提供证明申请人家庭在住房地址实际居住的连续扣费证明(如水电费、煤气费等),每满1个月加0.1分,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

第五类型

学生为福田户籍,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证明。

62

能提供申请人家庭无房证明的加2分。(无需开具纸质证明,由市房产信息中心核实)

按租赁凭证在街道租赁所登记备案日期,每满1个月加0.1分,累计不超过10分。

第六类型

学生为非福田户籍,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证明。

6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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