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根据监护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情况,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进行积分排名,并按照积分从高到底录取。学校积分转学规则如下:
名称 | 要求 | 基础分 | 加分标准 | |
第一类型 | 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*( 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,家庭合法产权在51%以上,下同),学生入户在该房产。 | 80分 | 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加0.1分,累计不超过10分。 | 独生子女加 3 分 , 计划内的计划生育子女加 1 分 |
第二类型 | 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*,但学生未入户在该房产。 | 75分 | ||
第三类型 | 在学校报名地段有以下住房之一,且学生入户在该房产:①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资房或祖屋或军产房,并有合法证明材料;②父母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产权在51%以下;③祖父母(外祖父母)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*且祖孙三代户口均在该房产; | 70分 | 按学生户籍迁入该房产日期每满1个月加0.1分,累计不超过10分。 | |
第四类型 | 在学校报名地段有以下住房之一,但学生未入户在该房产: ①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资房或祖屋或军产房,并有合法证明材料,②父母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产权在51%以下。 | 65分 | 能提供证明申请人家庭在住房地址实际居住的连续扣费证明(如水电费、煤气费等),每满1个月加0.1分,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| |
第五类型 | 学生为福田户籍,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证明。 | 62分 | 能提供申请人家庭无房证明的加2分。(无需开具纸质证明,由市房产信息中心核实) 按租赁凭证在街道租赁所登记备案日期,每满1个月加0.1分,累计不超过10分。 | |
第六类型 | 学生为非福田户籍,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证明。 | 60分 |